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明治楼外墙安全维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总务处]许芳华 阅读次数: 7163 2020/09/15 09:27:00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明治楼外墙安全维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明治楼外墙安全维修(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5.376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泉州一中明治综合楼外墙改造工程,工程总造价25.3766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外墙等修缮改造等;具体详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总价包干)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25.3766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25.376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376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2)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9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8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9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9 1608 00分至2020 0922 18 00分到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齐云路80A梯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档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联系电话:13505998630(微信同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截标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截标前,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并现场提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0930 15 3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齐云路80A梯三楼博凯开标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工程报名登记卡,未出示报名工程报名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http://old.qz1z.com/校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学府路一峰书31,邮编: 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齐云路80A梯三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_bokai@163.com

电话:13505998630,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学府路一峰书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