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中“世遗之城 书香泉州”美术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预告
为了深入贯彻文化自信理念,弘扬和传承海上丝绸之路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激发学生的艺术创作热情,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我校特举办本次学校海丝文化美术作品征集。通过活动引导学生深入了解海丝文化,创作出具有独特视角和艺术感染力的作品,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会在东海校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常年展出。
一、组织机构:德育保卫处、美术组、梅石图书馆
二、活动主题:“世遗之城 书香泉州”
三、参加对象:全校师生(高三、初三学生不做硬性要求)
四、活动时间及阶段安排:
1.作品征集:11月07日—11月27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征集作品。各班收齐作品后,可由班主任指派一学生于11月27日(周三)上午下课前上交到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并附上作品清单(包含作品名称、作者介绍、50至100字的作品简介)。
2.作品评审: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
3.作品颁奖:2024年12月20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可要紧扣活动主题“世遗之城 书香泉州”,展现富有泉州文化底蕴的泉州古城楼、洛阳桥、起航的福船、灵山圣墓、摩尼教石刻、开元寺的飞天、梨园戏、提线木偶戏、南音、南建筑、弘一法师的真迹、飞天城雕等。
2.绘画作品:绘画美术作品要求为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绘画形式不限,国画作品要求四尺对开以内,其它绘画形式的作品统一为8开纸张。
3.书法作品(硬笔、软笔):要求为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创作内容可自选,但要求积极向上,软笔书法作品要求四尺以内,统一为“竖式”,硬笔书法要求使用硬笔书法比赛专用纸,格式不限。
4.手工作品:需为手工制作,使用材料安全环保,无毒无害,主题明确,符合征集规定,尺寸适中,便于展示与存放。
5.班级作品件数:绘画、书法作品、手工作品每班各推荐3幅以上。(高初三毕业班不做硬性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所需材料自备,背面都要用正楷字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年级;
2.所有参选作品自留底稿,不退稿。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归泉州一中所有。
3.奖项设置:各类作品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
撰稿:张婷婷
图片:傅梦馨
一审:叶金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