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林雅芳为2020年福建富闽基金会资助对象的公示
林雅芳是泉州一中东海校区2020届高三学生,该生家庭贫困。高中阶段该生学习勤奋,表现良好,成绩优异,高考总分587(理科),被福州大学录取。经研究,该生符合申报条件,推荐其为2020年福建富闽基金会资助对象。
特此公示!
泉州第一中学
2020年8月27日
附:关于报送2020年福建富闽基金会资助对象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福建富闽基金会资助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经福建富闽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四次会议研究决定,2020 年富闽基金会将继续资助泉州市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大学生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对往年资助的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大学生继续给予资助,直至完成大学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大学生20人。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直至完成大学本科学业。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2020年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必须经学生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等环节。
(二)资助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关注烈士、英雄、模范、见义勇为、少数民族和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品学兼优大学生,以确保资助学生确实来自贫困或低收入家庭、确实是品学兼优。
(三)申报对象需填写登记表(附件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进行公示。
(四)拟资助对象申报材料: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佐证材料,如:烈士证、低保证明等;
3.2020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查询录取证明。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五)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根据文件下达的名额,于8月2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登记表、公示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工会邮箱:jygh@qzedu.cn。联系电话:22782224;传真:22782224。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要对资助对象进行跟踪管理。资助期间,如发现资助对象是假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或在校期间有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终止该大学生的资助拨款。
2.福建富闽基金会将对受资助的大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并有权对推荐、审核、把关和资助款项发放等全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
附件:1.2020-2021学年泉州市贫困大学生资助对象名额分配表
2.福建富闽基金会资助对象简明情况登记表
3.2020-2021学年泉州市贫困大学生资助对象推荐审核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泉州市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名额分配表
地 区
人 数
鲤城区
1
丰泽区
1
洛江区
1
泉港区
1
晋江市
2
石狮市
1
南安市
2
惠安县
2
安溪县
2
永春县
2
德化县
1
台商投资区
1
泉州第一中学
1
泉州市培元中学
1
泉州第五中学
1
总计
20